INVISION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本公司")特此制定并声明以下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政策,我们将公开并遵守该政策。
- 第1条(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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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信息"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2003年第57号法律,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条第1项所指的"个人信息",即与在世的个人有关的信息,通过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出生日期或其他描述可以识别特定个人,或者包含个人标识符的信息。
- "个人数据"是指构成个人信息数据库等(指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6条第1项所指的包含个人信息的信息集合)的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6条第3项所定义。
- 第2条(使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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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仅在达成以下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使用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此外,在与客户签订合同而直接从书面文件上获取客户本人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将预先明确说明使用目的。
- <使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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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供本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服务
- 为注册和管理本公司服务的用户信息
- 为确认客户身份
- 为提供本公司商品和服务而进行必要的联系及回应咨询
- 为改良和改进本公司商品和服务
- 为通过市场调查、数据分析和问卷调查等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研究开发
- 为发送直邮、电话通知等,提供与本公司商品和服务相关的各种提案
- 为正式员工、合同员工、派遣员工、兼职人员及其他雇员、艺人、偶像及其他艺术家的招聘、签约及劳务管理
- 为其他与客户的交易适当且顺利履行
- 若在超出前项目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本公司将预先通过适当方式获取客户的同意。
- 本公司仅在达成以下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使用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此外,在与客户签订合同而直接从书面文件上获取客户本人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将预先明确说明使用目的。
- 第3条(获取的信息及获取方法)
- 本公司在前条规定的使用目的所需的范围内,适当获取个人信息。获取的信息及获取方法如下:
- <获取的信息及获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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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的信息
地址、姓名、出生日期、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 - 获取方法
- 在本公司运营的各网站上设置的咨询表单中输入的内容
- 发送至本公司咨询联系方式的电子邮件内容
- 发送至本公司运营的X等社交媒体账号的私信、回复等内容
- 寄送至本公司的邮件及快递物品
- 获取的信息
- 第4条(向第三方提供)
- 本公司不会在未事先获得客户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可能在未获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个人信息:
-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所必需,且难以获得客户本人同意的情况
- 为提高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特别需要,且难以获得客户本人同意的情况
- 需要配合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者执行法律规定的事务,而获取客户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事务执行的情况
- 其他法律允许的情况
- 第5条(使用访问分析工具)
- 本公司使用Google提供的访问分析工具"Google Analytics"。Google Analytics使用Cookie来收集数据。这些数据是匿名收集的,不会识别个人身份。您可以通过禁用Cookie来拒绝数据收集,请检查您的浏览器设置。有关此规定的详细信息,请参阅Google Analytics服务使用条款页面和Google政策与条款页面。
- 第6条(处理的委托)
- 本公司在履行有关经营商品和目标服务的业务时,可能在使用目的范围内委托个人信息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选择被认为能够适当处理个人信息的委托方,并在委托合同中适当规定有关安全管理、保密、再委托条件等个人信息处理的事项,并实施必要且适当的监督。
- 第7条(安全管理措施)
- 本公司将努力保持客户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最新状态,同时采取必要且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对个人信息的非法访问,以及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损毁等。
- 第8条(个人信息的公开)
- 客户如需请求公开本公司持有的客户本人个人信息,请向第12条所述的联系窗口提出请求。本公司将在收到请求后,不迟延地向客户公开本公司持有的客户本人个人信息。但是,如果公开会导致以下任何情况,本公司可以选择不公开全部或部分信息:
- 可能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的情况
- 可能严重妨碍本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
- 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况
- 第9条(个人信息的更正、追加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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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如因本公司持有的客户本人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而要求对个人信息内容进行更正、追加或删除(以下简称"更正等"),请向第12条所述的联系窗口提出请求。除其他法律规定对此类更正等有特别程序规定的情况外,本公司将在收到请求后不迟延地进行必要调查,并判断是否需要更正。
- 如果本公司根据前项调查判断需要更正,本公司将对持有的个人信息内容进行更正等,并不迟延地将更正内容通知客户。
- 如果本公司根据第1项调查判断不需要更正,本公司将不迟延地将判断结果通知客户。
- 第10条(个人信息的使用停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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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如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本公司持有的客户本人个人信息,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下简称"使用停止等"),请向第12条所述的联系窗口提出请求。本公司将在收到请求后,不迟延地进行必要调查,并判断使用停止等的必要性。
- 如果本公司根据前项调查判断需要停止使用等,本公司将对持有的个人信息实施使用停止等,并不迟延地将此情况通知客户。但是,如果实施使用停止等需要巨额费用等,使得实施使用停止等有困难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采取替代措施保护客户的权益。
- 如果本公司根据第1项调查判断不需要使用停止等,本公司将不迟延地将判断结果通知客户。
- 第11条(遵守法律)
- 本公司在获取、使用及其他一切处理客户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将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适用于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和本隐私政策。
- 第12条(投诉、请求及其他咨询窗口)
- 本公司将迅速适当地回应客户关于个人信息处理的投诉、请求及其他咨询。
投诉、请求及其他咨询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in-vision.co.jp
- 第13条(公司名称、地址、代表人及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的显示)
- 本公司的名称、地址、代表人姓名及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如下:
(名称)INVISION Inc.
(地址)东京都港区赤坂5-2-33 IsaI AkasakA
(代表人姓名)代表董事 平冈照己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第14条(持续改进)
- 本公司将通过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部规定、员工教育及内部审计的实施等,努力持续改进公司内部个人信息的处理。
- 第15条(修订)
- 本公司将适时检讨隐私政策的内容,并努力改进。隐私政策的内容可能会变更,变更的效力将自本公司以规定方式通知客户或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时生效。
以上